7月30日下午,新疆供销集团召开专题党委扩大会议,传达学习《自治区党委办公厅关于自治区国有企业在完善公司治理中加强党的领导的实施意见》,听取今年以来党建工作推进落实情况汇报,印发并解读《集团公司贯彻落实<实施意见>自查清单》,研究集团公司贯彻落实意见。自治区供销合作社党委书记、理事会主任,新疆供销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李轩主持会议并讲话。
李轩同志指出,《实施意见》对指导推动自治区国有企业进一步把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统一起来、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加快推进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建设的具有重大意义,有利于提高党的建设质量,有利于完善公司治理体系,有利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同时,对照《实施意见》有关要求,各企业在加强党的领导、党的建设方面仍然存在思想认识、责任落实、制度执行、作风转变、队伍建设等不到位的问题。
李轩同志强调,各级党组织书记要切实把思想认识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和自治区党委工作安排上来,以高度政治自觉和强烈的责任担当全力推进《实施意见》在企业落地落实。一是强化学习教育。把学习《实施意见》与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党史学习教育紧密结合,经常学、反复学,准确把握在完善公司治理中加强党的领导的部署要求,充分发挥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促落实的领导作用。要统一“抓党建就是抓业务”的思想认识,正确认识党建与业务的关系。二是开展自查自纠。以贯彻落实好《实施意见》作为推动党建工作的新契机,紧密结合中央第六巡视组和自治区党委第四巡视组巡视指出的党建工作问题,特别是党建和业务“两张皮”的问题,深入对照查摆,制定整改措施,抓好问题整改,推动党建工作上水平、上台阶,进而带动企业经营生产上水平、上台阶。三是压实主体责任。在企业治理中,要严格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党组织书记要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的责任意识,努力当好第一责任人;党委领导班子成员要严格履行“一岗双责”,把党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要强化党委在执行、监督环节的责任担当,层层传导压力。
集团公司党委班子成员,各企业党委(党支部)书记、党建工作分管领导,集团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和党群工作部全体人员参加会议。